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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服务 助力江苏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三农”工作一直寄予厚望,今年以来,两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作要求,引领辖内金融机构强化农业现代化金融服务,助力江苏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聚焦粮食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聚焦农田建设。围绕“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指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主要涉农银行投放高标准农田贷款456.8亿元,累计支持高标准农田779.5万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签发省内首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

二是聚焦种业振兴。针对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种业科创企业等主体融资需求,持续做好持证种业企业走访,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全省银行机构已投放种业相关贷款308亿元,较年初增长17%,其中投放种业企业贷款1886户、222亿元。

三是聚焦粮食生产收购。在支持粮食收储轮换和收购中,做到早谋划、早对接、早准备,及时安排收购资金规模,切实保障粮食收储轮换资金供应,做到“钱等粮”。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全省法人机构已投放支持粮食生产收购等粮食重点领域贷款936.7亿元,较年初增长25.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自2019年8月在全国率先以乡镇为单位启动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以来,通过出台指导意见、组织走访对接、促进资源集聚、指导优化机制、支持金融创新等方式,将试点乡镇由19个扩大至60个,实现对全省所有县(市)全覆盖。逐步推动金融服务从“一镇一品”向全省“多镇全品”发力,在金融领域探索出“千万工程”的江苏新实践。

一是党建引领强服务建体系。通过在乡镇推动成立乡村振兴金融党委、金融党建联盟,打造“金融网格党支部”等多种形式,实现党建、监管、业务互促互融,探索出“党建+金融+三农”的发展路径。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为试点乡镇设立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点2288个,村级农业保险服务点1090个,村民基础金融“不出村”,初步形成网格化金融服务体系。实施“一村两顾问”行动,已为1156个村(居)配备2606名银行信贷和农业保险顾问。

二是政金协同增供给优产品。通过在试点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项摸排、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等方式,定期汇总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金融需求,形成常态化的政金对接机制。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共收到政府推送项目累计1685个,发放信贷余额339亿元。各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一镇一品”的思路,为试点乡镇开发出“鲜花贷”“青虾贷”“螃蟹水温指数保险”等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支持试点乡镇建设“生态虾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长三角青虾研究院”等高新农业产研基地。全国首单“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险”“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保险”、全国首例“地理标志”保险理赔在试点乡镇落地。“信用自治+整村授信”“农地流转+产业导入”“风险补偿金+担保”“险资直投+活体抵押贷款”等创新模式在试点乡镇应用推广。

三是服务融合促发展稳就业。通过不断健全金融服务保障机制,为试点乡镇“促发展、稳就业”筑牢基础。2022年,60个试点乡镇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057.5亿元,同比增长7.6%,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3876.7亿元,同比增长6%,高于全省同期增速3.2个百分点。部分乡镇2022年度高质量考核排名较2019年度有了明显提高。2021年以来各试点乡镇新增基础设施贷款284.5亿元,支持修建“四好农村路”2413.6公里,支持修建农民住房15895套。2022年,60个乡镇新吸收返乡创业就业人员22596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金融“输血”增进乡村“造血”功能,激发“农民富”“产业兴”的内在动力和蓬勃活力。通过推动银行保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农民脱贫增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领头雁作用、建立涉农风险分担保障体系,助力构建完善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帮促帮扶力度。针对全省重点帮促县,印发《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富民强村重点帮促地区工作方案》,要求政策性银行和大型银行江苏省分行在重点帮促县区贷款增速高于辖内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牵头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期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免担保、免抵押、免利息、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贷款。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累计向14.9万个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7.2亿元。

二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扩面专项行动,在江苏银行业普惠金融服务品牌“苏易融”下开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产品便捷通”子版块。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完成信用建档评级75164户,建档评级完成率100%;走访对接无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025户,授信8.3亿元,用信7.5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产品便捷通”汇集69款省级信贷产品和296款地方特色信贷产品,推动产品服务直达一线。

三是优化涉农风险缓释机制。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推出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苏农贷”,为1123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线上信用贷款17.1亿元。优化银担合作,2023年上半年新增农业担保91.1亿元,新增放大倍数2.69倍。联合省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9项农村产权交易资产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修订完善中央财政补贴性大豆种植、省级淡水鱼养殖和食用菌示范性保险条款和费率,进一步优化保险责任,提升保障效果。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上持续发力,推动辖内金融服务在春天里播种希望,在田野上书写华章,助力江苏农业现代化丰收满仓。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