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客观公正,决策科学、正确,特制定支部议事制度。
1、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支部活动工作计划,确定支部活动时间、内容,研究协会工作重大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
2、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的队伍。支部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指定联系人,条件成熟后,由联系人向支部推荐,支部研究决定后,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的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3、在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必须先由各党小组推荐名单或经全体党员提名推荐,支委会研究确定人选,提交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公示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4、支委会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有关协会、支部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5、重大事件实行报告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落实,讲究工作的实效性。
6、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三、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5、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本制度。
1、每月九日为党组织生活日,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召开党组织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有益的活动,进一步活跃党的生活。
2、党的组织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并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3、开好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讨论。对大会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有任何抵触。
4、开好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参抒己见,统一认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战斗堡垒作用。
5、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党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增强党的活力,加强党内团结。党支部要利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对履行党员义务和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每个党员都要诚心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自己的党性。
6、组织好党员学习。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学习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四次党课。每年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不得少于12次。学习内容要结合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政策法规为主。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教育,坚持学习制度,自觉接受党的教育。
7、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个党员必须按规定标准按月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学费的收缴工作,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按时上缴。
五、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的组织生活情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4、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组织根据其外出时间长短及工作性质,提出具体要求,并填写《外出党员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备案。
5、对于短期或长期外出,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必须有所到之处党组织的接收证明,同时每半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至少一年回所在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给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
7、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六、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在协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考核。
1、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2、支部组织纪检委员具体负责党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对党员、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并向协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有详细的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3、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4、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每年年底考核一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5、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