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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风险提示——意外险篇

 近年来,意外险领域的欺诈风险凸显,且与其他违法犯罪 行为交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意外险低保费、高保额等特点, 以欺诈手段骗取巨额保险金。2013 年,各公司共报告意外险 领域的涉嫌欺诈案件 306 件,保额共计 1600 余万元,法院审结 2 起,涉案金额共计 650 万元。

风险提示一:警惕高保额保单的欺诈风险。从省内法院 审结的案件情况看,单个案件的意外险保额在 20 万元至 1000余万元之间,件均保额高达 350 余万元。相关案件具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单个案件的累计保额多在 100 万元以上;二是不法分子短期内在多家公司密集主动投保意外险,最多达 18 家 公司;三是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而无其他投资型或保障型险 种;四是投保人、被保人大多既往无购买保险的记录。

风险提示二:警惕互联网保险的欺诈风险。在互联网金融大发展背景下,网销保险已成为公司的新兴销售渠道,但部 分公司对高保额网销产品实行的简易核保甚至免核保政策,推 高互联网保险的欺诈风险。如,常州杀妻骗保案中,李某在某 代理公司的网站为廖某投保了某产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保 额 300 万元,投保次日受益人由法定变更为李某。保险公司未 采取填写财务问卷、契约调查等必要措施核实客户身份、真实 职业、财务情况、投保动机等承保和保全相关因素1。其后, 李某指使同案犯周某某将廖某溺杀,向相关公司报案谎称廖某 溺亡。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周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风险提示三:警惕投保后短期出险的欺诈风险。据统计, 自 2007 年以来,意外险领域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被保人在 3 个月内报告出险的比例高达  86%。如,某公司为员工投保团体 意外伤害保险,每名被保人保额为 40 万元,保单生效日为 2月5日。6月 18 日,某公司报案称被保险人曹某 2 月 6 日意外身故。经公司调查,曹某实际出险日期为 2月4日。

风险提示四:警惕虚假索赔资料的欺诈风险。当前,医 疗机构存在死亡医学证明格式自制,印刷纸张无防伪措施,且 开具证明的审批程序不甚严格等情况,索赔材料中以伪造死亡 医学证明书情况居多。常见的虚假索赔资料包括伪造或变造的 病历资料、疾病诊断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伤残等级鉴定证书等。

各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与业务规模、渠道创新相适应的风险 控制机制,定期梳理网销保险业务流程,加强保全环节流程管 控,加大高保额意外险契约调查、理赔调查力度,尽职核实保 险事故证明材料,严格代理渠道风险管理措施,促进意外险业 务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