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三年整体情况看,江苏货运险市场出现保费收入增长乏力、综合赔付率持续攀升的趋势,2013 年保费收入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综合赔付率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据统计,江苏共有36家产险公司经营货运险业务,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行业共报告货运险领域的涉嫌保险欺诈案件12件,涉案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涉及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物流货物保险等多个险种。
——主要欺诈手段。一是先出险后投保。如被保险人为了减少保费支出,投机心理作祟,对商品车等价值较高的货物选择性投保,出险后为获取保险赔偿补办投保手续。二是隐瞒事故责任。一些被保险人为降低运输成本,将大型设备转包给无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安装运输,发生责任事故后故意隐瞒事故原因,提供伪造的索赔证明材料,企图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三是虚报事故损失。如在某贸易公司涉嫌集装箱短量欺诈案中,国外收货方在过磅时发现钢管短量23万公斤,国内贸易公司随后向保险公司索赔26万美元。后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发货方存在装箱时人为短量问题。四是同一事故重复索赔。此类案件多发于出口货运险领域,在出口货物发生货差货损后,一些CIF下的国外买家隐瞒已获得国内出口商赔偿或者机械设备已由出口商修复的事实,仍向保险公司索赔事故损失。五是故意制造事故。如某货主为盘活资金,事先将积压贬值商品向保险公司投保,其后伙同承运人故意制造翻车事故,造成货物起火全损。
——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人才配备不足。2013 年,全行业货运险亿元保费理赔人员配置比仅为 1:4.85,远低于车险的人员配置比。部分保费规模位居前列的公司甚至未配备专职的货运险核保理赔人员,而由企财险、船舶险等其他岗位人员兼任,与反欺诈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承保方式粗放。货运险一般以预约方式承保,部分公司粗放经营,一味追求保费规模,对申报运输货物的有关情况,如货物真实性、承运人资信、运输工具的状况等缺乏跟踪和管理,仍然采取邮件或传真等原始方式接收、审核货物申报信息,为逆选择投保等欺诈行为留有可乘之机。三是理赔把关不严。部分公司尽职调查力度不够,现场查勘及时性较低。少数公司甚至存在货物申报、保费结算、理赔给付由销售人员一手操办的情况,存在截留保费、侵占理赔款等业内刑事案件隐患。四是惩戒力度偏弱。保险公司查实货主或运输企业存在欺诈行为后,往往出于续保考虑,采取息事宁人、劝其放弃索赔的处理方式。极低的违法犯罪成本是当前欺诈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屡查屡犯的一个重要诱因。
货运险的保险标的处于流动状态,货物价值易变,保险期限短,装卸、运输过程复杂,涉及环节多,欺诈风险较大。面对保险欺诈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趋势,各公司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实行及时在线承保并与核心业务系统对接。对高风险货物要严格执行验标承保制度和审核承运人资信,对整船、散装、裸装或大宗货物,做好承保前或转运时的监装、监卸工作,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